越南已分别参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的缔约国,于1949年3月8日加入马德里协定书,2006年7月11日加入议定书,属同为协定同为议定成员国。
越南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申请书,包括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名称,指定商品服务类别及具体名称。
审查流程:申请提交后1个月内由发明局进行形式审查,如认为可以接受,在6个月进行实质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则提交到国家科技委员会终决定。如两个或更多商标在相同商品上申请注册,则批准提供早广泛使用的商标,申请被驳回则通知申请人申请被驳回的理由。对申请驳回不服,可以在接到通知后3个月内向国家发明局上诉,如果是第2次上诉,国家科技委员会将作出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