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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江西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38人公告

更新时间:2018-02-27 14:27:58 浏览次数:112次
区域: 南昌 > 东湖 > 八一桥
类别:考公务员辅导班
地址:江西出版大厦
【中公】江西医疗卫生人才招聘考试信息为大家提供了2018江西省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38人公告,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3月23日,更多江西医疗卫生招聘信息请点击【中公】江西医疗卫生人才考试信息!

根据《赣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短缺人才直接考核聘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人社发〔2017〕32号)文件精神,经批准,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其中赣州市妇幼保健院招聘3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选拔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2018届毕业生除外);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详见《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

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8年3月5日。

2018届毕业生要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岗位条件中有规培要求的,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培训合格相关证明。

三、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形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形式,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①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报名的人员需注册,登录后选择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专题,再进入到该报名专题的报名表模块,填报《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表》,同时上传报名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已参加规培的证明等)。考生需记下自己的注册,注册将作为本人登录系统填报、修改信息和打印报名表的标识;②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所报考单位的人事部门。

2.报名时间。如果采取网上报名,自2018年3月5日至3月21日下午5:30;如采取现场报名,仅限2018年3月5日至3月21日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12:00和下午2:30-5:30。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并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领取准考证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需携带自行打印好的报名表及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赣州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名表》(网上报名者可不填)。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4.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8年3月22日(星期四)下午2:30-5:30或3月23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到赣州市卫生计生委二楼会议室(章贡区兴国路49号)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

5.报名所需证明材料。需有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或已参加规培的证明等。2018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信、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张。在职在编人员报名应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招聘考核

1.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医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的能力。

2. 考核时间和地点。2018年3月24(星期六)日上午9:00,地点设在赣州市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参加考核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核。

(三)体检

1. 确定入闱体检名单。招聘考核(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总成绩并列情况,需加试后确定入闱对象。)对应聘人员与招聘名额为1:1的岗位,原则上该岗位低入闱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 组织体检。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到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政审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市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

(四)政审

由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政审。因政审和资格审查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政审结束后,形成拟聘人员情况的书面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审核。

(五)公示

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和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

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缺额,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以上环节如递补某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均需加试后确定入闱递补对象。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学位证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更多公告详情请关注http://jx.yi***/2018/zpgg_0227/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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