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
一、企业为什么要:
1. 背景:《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用工成本增加》《员工维权意识》《政府监督力度大-高额罚金》 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将引发劳动纠纷,仲裁的结果是不但要为员工补缴社保,还有高额罚金,如果没有缴社保带来的员工权益损失,员工同样都可以合法向企业追偿。
2、社保成本高,外资,国营、事业单位、港澳台企业更高。
3、公司分公司、办事处,投保在总公司,员工享受不方便,满意度低,离职率高;
4、公司小,人员专业性不够,人员成本高;
5、公司大,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人员需要经常往返社保局,办理每月的增减员手续,社保基数的申报,还必须经常留意国家的社保政策以及相关规定,否则不但没能正常操作,又浪费了时间与精力。效能不高 。
6、公司刚成立,没有社保账户,没有人手办理。
7、企业按照交社保的人头交残疾人保障金,保障金高额费用难以承受。
8、流动失业人员没有工作单位,个人名义买社保既盲目又繁琐,费用还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