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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凯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教你如何区分与非法集资

更新时间:2017-03-01 14:25:53 浏览次数:9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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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准确区分与非法集资?这是许多人都非常关心的事情。下面,舜凯商品小编为您进行简要介绍。
现如今,在我们的生活周围经常会碰到,到底什么是?想要在银行进行贷款,你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是非常多的,因此对于贷款的把关非常严格,并不是随随便便申请就能成功的。就在这时,因此开始走红,越来越多需要金钱的人在银行无法贷款时会选择。而与相关的,很多人都会听到一个词,非法集资,那么非法集资又是什么呢?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
首先说一下,普通跟非法集资的区别:
从概念上来讲,两者之间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向不特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是指在国家批准的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之外的借贷行为,与正规金融机构开展的金融业务是相对而言的;而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法律的有关规定,在社会上吸收资金的一种行为,主要有四个特征要件:分别是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和社会性。其中,社会性就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吸收资金。“是有特定对象的,而非法集资是不特定的。利诱性是指公开承诺给你回报多少,而公开性指的就是非法集资在集资过程中对社会公众进行的公开宣传。
在法律上没有禁止,非法集资则是国家法律法规所明令禁止的。“是有可能演变为非法集资的,比如一个小微企业主,他在创业初期为了解决资本金的需要,会通过地缘、人缘、血缘关系来筹集资金,说白了就是找亲朋好友借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大,资金需求的扩张,在经济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由于正规渠道的资金无法满足需求,他有可能铤而走险寻求其他渠道来募集资金,在这个时候就演变成了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案件的4种主要类型
1、“高收益”投资型
这是非法集资的主要类型。犯罪分子采取虚构投资项目或夸大投资项目的收益,与投资人签订合同或协议并先返还部分收益或利息的手段,诱使群众投资,进行非法集资犯罪。比如,前几年发生在石市的舜地非法集资案就是这种类型的典型案例,以高息(13.5%至20%/半年)并与投资人签订协议或合同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将吸收的资金一部分作为利息返还投资者,一部分用于有关投资项目。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非法集资33亿余元,返息14亿余元,造成损失19亿余元。而所投资的房地产项目、旅游项目,有的没有真正运作,有的运作不可能达到预期收益,终导致资金链断裂而案发。
2、集资型
显著特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为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毕进庭等集资案就属于此种类型,通过虚构开发房地产项目,伪造委托书的方式,向社会公众许以15%-22%的高息诱骗投资,对393名投资人员吸资近6000万元,返息830余万元,造成损失5100多万元。
3、妄想暴富型
这种类型,非法集资者和投资者都有很强的“暴富”心理。市中院审理的宋金莉集资案,就是体育经营人员谎称自己所的体彩项目稳赚不赔,许诺给予高额利息。共从34名市民处集资1200余万元用于购买体彩,造成实际损失1100多万元。
4、非法金融机构型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违规开展金融业务或原有金融机构撤销后继续冒用原金融机构名义非法吸储。较为典型的是部分农村信用社代办员被取消相关业务后,还假冒代办员开展吸储活动,骗取存款。
近几年还出现了许多新型的非法集资,比较突出的是会员制非法融资型,比如,邢台三地合作社非法集资案,涉及全国16个省市,投资人数达13万之多,集资金额80多亿元。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四)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以上就是舜凯商品经营有限公司为大家整理的与非法集资的一些相关要点,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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