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案例》
男方婚前全款出资以女方名义购买了一套房,房产只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离异时纠纷如下:
男方认为,房产虽然只登记了女方一个名字,但是购房资金全部是来自男方,婚前买房是为了双方结婚而购置的房产,所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男方从来没有表示将房产赠与女方个人,所以不能仅凭房产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就认为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女方认为,当时双方结婚时女方没有向男方要彩礼,这套房产是男方在结婚前赠与给自己,相当于彩礼的性质,并且房产是婚前购买,所以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男方无权要求分割。
《案例分析》
案例中的情况,男方婚前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女方一个人的名下,如果女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男方明确将房产赠给女方个人的话,房产很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仅凭登记情况就认定为个人婚前财产。如果女方认为房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
通过这个案例想提醒大家,婚前房产,豪车等资产的赠与,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明确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就像案例中的情况一样,即使房产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也不代表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男方婚前出钱买房登记在女方名下房产属于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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