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生产、经营、使用和其他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单位中执业学技术人员。凡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满5年;(二)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满3年;(三)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满1年;(四)取得药学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五)取得药学类、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报名地址:江西南昌青山湖大道北199号五湖国际广场写字楼716学信教育 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