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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救生员报考条件   怎么报名

更新时间:2019-09-05 16:36:39 浏览次数:20次
区域: 南昌 > 南昌县 > 莲塘
类别:其他培训
地址:江西师范大学
一、 职业概况
  游泳是深受我国人民喜爱且普及程度非常高的一项体育活动。另一方面,游泳也是一项危险性比较高的运动,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近年来,我国游泳溺水伤亡事故呈逐年增加之势。据统计,我国每年14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因溺水而死亡者达11万人之多,占青少年死亡人数的位。这跟游泳场所缺乏安全管理,救生力量不足有着直接的关系。因为如果游泳救生及时,处置恰当,能为后续的救治打下良好的基础,能有效地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起到"挽救生命、减轻伤残"的关键作用。

目前,我国有游泳场所5万个,游泳救生从业人员却只有2万人,缺口达数十万人,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同时,由于没有统一的从业标准和规范,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也得不到提高,从业人员队伍极不稳定。

二、职业意义
  确立游泳救生员这一职业,建立相应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对于更好地发挥游泳救生员在游泳运动中的安全保障作用,促进群众性游泳健身运动和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职业概况

1、职业名称

  游泳救生员。

2、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分三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3、文化程度要求

  初中毕业。

4、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200M不间歇连续游(不限时)的游泳技能,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中等以上体育专科学校游泳专业方向(含职业高中游泳专业方向)毕业证书。

─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游泳)证书,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专业方向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报名咨询电话:18172890113(微信同号)黄老师   Q Q:509197403 办公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老校区化学楼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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