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精训小班制”视光(取证)培训班
视力指导师视力指导师培训鉴定基地隶属于全国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劳动教育培训学会全国职业技能鉴定所。
本培训鉴定基地严格按照全国职业大典要求开展规范的视力指导师、眼镜视力指导师培训。
本培训基地拥有一流的师资力量,授课老师按上级审批部门严格审核批准,拥有眼视光专业,眼视光学大学教师、视力指导师考评师、眼镜视力指导师考评师书。
本培训基地拥有具规模的教学场地和实操场地及设备,按全国职业大典的要求和标准,超标准数倍。实现人手一设备。专项实操一项项全通过。
本培训基地既是培训基地也是全国的鉴定机构,学员能实现培训、鉴定一体化进行,快捷取证。
本培训基地响应中心的号召对农村入户人员、年度毕业大学生、持本市就失业证人员实行免费培训。推动就业率,扶持创业。
由于眼镜视力指导师水平高低是配镜质量的关键,所以很多有名的眼镜店对眼镜视力指导师的基础要求是医学专业、大专以上,除了要取得职业书外,还需要具备光学、基础医学、社会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持证上岗是当今职业场所新时尚,眼镜行业自然更不例外,眼镜视力指导师—眼镜行业的精准岗位,必须经过培训达标,持证上岗。
报名招生对象:视力指导师、私营眼镜店;眼镜验光专业在校学生;有意向从事这方面工作人员。
报名条件要求:
1、初级视力矫正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中级视力矫正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取得本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2)取得本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3、高级视力矫正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1)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2)取得本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