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象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以及其他管理人员;早教机构负责人;欲从事幼教管理工作的人员等
三、申报条件:
具有一定幼儿教育工作经验,从事幼教管理工作,在三年任职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者,满足相应证书的申报条件,并经过严格的审核与考评,均可获得资格证书。
四、证书颁发
培训合格者获得教育部电教馆颁发的《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证书》。
注意:需要我们联系学员请直接电话联系或者微信咨询,我会及时联系您,不要在线填写报名信息,我们看不到,以免耽误您的报名时间,谢谢合作!
五、报名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二寸4张)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复印件
六、时间安排:每个季度初收申报材料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