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报名条件如下: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 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取得本职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报考、考试等相关时间:
(1)报名时间: 2015年8月24日——9月18日
(2)考试时间:2015年11月21日——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