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否则不能开办幼儿园。
报名条件: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在同一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二年以上或累计工作四年以上的;
(2)经过初级工培训结业。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满三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初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中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并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应的职业(工种)工作。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考高级工:
(1)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满四年;
(2)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并经过高级工培训结业;
(3)高等院校毕业并取得所申报职业(工种)的中级工等级证书。
报名时间:即日起可随时受理报名。
《全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否则不能开办幼儿园。
《全国教育法》和《教师法》明确规定,凡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要求所有园所园长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否则不能开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