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凡在私营企业、个体户、非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和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并符合相关评审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必须取得2013年省人保厅培训合格证书者方可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
申报职称的报名及购买报名表的时间从7月15开始至 7月22日。资格审查从7月23日至8月5日。其中高级资格的初审时间为7月23日---24日,中级资格初审时间为7月24日---30日,初级资格初审时间为8月1日—5日。
三、申报人员申报时的文凭等原件材料退还时间
请申报人员于9月5日——9月15日前将文凭等原件取回。